寵物領養這件事好像是把雙面刃
雖然提倡:領養代替購買 沒有錯
但有些領養者的目的並不單純
若是被朋友領養可能基於信任也不會有太多顧慮?
領養本應是一種充滿愛與責任的行為,
但如果領養後卻虐待狗狗,
那無疑是對生命的極大辜負與殘忍......
就像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帥氣的哈士奇臉變得好可憐
可能以後需要一段時間才能信任人類😭
文中提到:「報案人就必須提出驗傷單舉證,所以就算有施虐影片,
沒有驗傷單也無法定罪,救援人士也痛批動保法不足,
應該提高相關罰責,才能有效喝止虐待動物事件發生。」
這真的是一件很需要修改或是深討的問題
寵物就跟人類一樣啊,
無法選擇自己的主人或父母,
我們是否應該要用同理的角度來看
成為他們的依靠並且友善照顧與對待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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