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貓也需辦理登記!新規定自114年8月起實施
2025-02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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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養貓人數的增長,為了加強對家貓的管理與保護,農業部決定自11481日起,將家貓納入「應辦理登記之寵物」名單,並要求飼主為貓咪辦理寵物登記。這項新規定的施行,不僅有助於加強寵物的源頭管理,也能提高貓咪失蹤後的尋回機會。儘管規定將於2025年開始正式執行,但已飼養貓咪的飼主將有一年的緩衝期,必須在202581日前完成登記。本文將深入探討這項新規定的背景、實施細則及其對貓咪飼養者的影響。

根據農業部公布的資料,全國家貓的飼養數量在近年急劇增長,從110年的87萬隻增至112年的131萬隻,增幅高達50%。面對這樣的增長,貓咪的管理變得重要。家貓不僅在城市中日益普及,其流浪、迷失等問題也逐漸成為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。為了減少貓咪走失的風險、加強源頭管理,農業部決定將家貓納入登記制度,與犬隻一起進行統一管理。

202581日起,所有家貓必須辦理寵物登記,並且每隻貓咪都需要植入晶片。飼主可通過「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」進行線上預申辦,然後將貓咪帶至寵物登記機構(如動物醫院)進行狂犬病疫苗接種及晶片植入。完成登記後,飼主將獲得寵物登記證明。

對於已飼養家貓的飼主,農業部給予了一年的緩衝期,這意味著如果你的貓咪尚未登記,可以在202581日之前辦理登記,不會立即受到罰款處分。若未依法登記,則可能會面臨新台幣3,000元至15,000元的罰鍰。

貓咪登記後,最大的好處是增加貓咪走失後被尋回的機會。植入晶片後,當貓咪不慎走失或被發現時,飼主的聯絡資料將能夠快速聯繫到,顯著提高尋回的機率。此外,登記系統將有助於監控寵物的來源,避免非法買賣及繁殖問題,進一步保護動物的福祉。

依據《動物保護法》第31條規定,若飼主未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寵物登記,將處以新台幣3,000元以上、15,000元以下的罰鍰。這項規定不僅適用於新飼主,對於已經飼養貓咪的飼主,同樣適用。這樣的罰款措施將促使飼主提高對寵物管理的重視,並避免逃避登記的情況發生。

儘管此規定有其正面效果,但也可能帶來一些挑戰。對於部分飼主來說,帶貓咪去動物醫院植入晶片並進行登記,可能需要額外的時間和費用支出。尤其是對於流浪貓或無主貓的處置,如何實現全國範圍內的登記工作仍然是政策執行的一大挑戰。

隨著家貓飼養數量的增加,農業部推動貓咪登記制度是提升動物管理、減少貓咪迷失風險的重要一步。雖然飼主面臨新的法律要求,但這項措施無疑有助於建立更安全、負責的養貓環境,並促使飼主對貓咪的福祉負起更多責任。貓咪登記不僅是飼主的義務,也是保障貓咪生命安全的一項關鍵措施。養貓的朋友們,記得在期限前為你心愛的貓咪辦理登記,讓牠們擁有一個合法的身份,並進一步保護牠們的健康與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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